招标信息
招标项目:扬州华侨城梦幻之城A1B2区块雷霆过山车、揽月车泛光照明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扬州华侨城梦幻之城A1B2区块雷霆过山车、揽月车泛光照明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邀请函
项目名称:扬州华侨城梦幻之城A1B2区块雷霆过山车、揽月车泛光照明提升改造工程施工
采购人:
扬州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沈玉丹 电话: 15952585986 地址: 扬州市邗江区侨城路19号 )
采购范围:内容包括:揽月车轨道增加LED灯带、雷霆过山车增加LED染色灯、光束灯、绿植修复等图纸范围内相关内容。
控制价:
270万元(超过控制价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1、响应单位为独立法人,在华侨城供应商库内成功注册的单位。
2、响应单位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响应单位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响应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等参加本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次谈判对未中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与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企业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应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工期要求:
20个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单为准)。
七、灯具设备要求:
1.本工程灯具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①本项目投入灯具产品图册资料(彩印本及电子版)。
②本项目投入灯具一览表:含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商说明、生产产地及相应技术参数、技术指标的选用说明、产品近期性能检测报告、国家3C认证证书、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合格评定、型式及性能认证证书、出厂合格证、软件证明资料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详见附表:
项目名称:
序号 灯具名称 投标人品牌及产地 规格型号 生产企业名称 生产企业地址及说明 主要技术参数 是否提供授权和认证 其他
③若灯具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需提供产品原有厂商和(或)技术拥有者向投标人提供经销该种产品的正式“经销证明”和(或)“投标授权书”,并需加盖原有厂商公章。
2.送样要求:
需提供本项目染色灯、LED灯带样品。具体以询价文件附件《扬州华侨城文旅泛光照明提升设计灯具技术要求》中的要求为准。
八、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工程款;